這是我從某個朋友那邊看來的,
據說轉錄自PTT。
但因為他也沒有註明作者,
所以我也不清楚是哪位鄉民的高見XD
但我覺得他說的很好,
所以轉過來給大家看看^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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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外有位美食家建議,
千萬別空著肚子去逛商店,
因為你見什麼就吃什麼,
而不會去管營養不營養、衛生不衛生。

而我們都知道,想要吃到滿意好吃的東西,
如果能事前查詢哪家店不錯,再帶夠足夠的預算,
就能舒舒服服的享用一頓大餐。
如果不能這麼完善規劃,
那最少,在邊逛邊決定要吃什麼東西的時候,
能有挑選的眼光,
有問題的食物不吃、不喜歡吃的東西不買....

如果因為太餓而隨便選一家東西吃,
可能吃了之後並不甚滿意,
或是後來遇到別家店賣的很好吃的東西,
卻因為錢不夠或已經吃不下了,而留有遺憾...
在愛情裡面的道理也是一樣的。
面對愛情,必須要充實自己,
至少充實到不再『渴望愛情』。

這樣在面對建立關係的伴侶選擇時,
才能夠保有冷靜和理性。
一開始,你就要明白自己是『愛上這個人』,
還是『迷戀上這個人』?

談戀愛的正確原因有兩個:

第一個是,當自己充滿了愛而要與人分享。

當一個人擁有愛人的能力時,
會渴望要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,這是很正常的。
因為愛人與被愛都是我們的本能,
所以我們會看到一個對象然後想要去照顧他、
愛他,把自己好的與他分享,想要和他生活在一起...

可是很多時候兩性關係發生問題的原因是,
我們其實還不具備有愛人、照顧人的能力,
卻如此渴望被愛,
所以急切的想要和對方在一起。

愛人的能力是要逐步累積而來的,
因為我們從一生下來就經歷著『被愛』,
而非習慣去愛人。

『愛』這個動作,要心中充滿滿滿的愛時,
才能與另一半分享。
有些人會說『我沒有愛人的能力』,
那是因為他忘記了、忽略了讓自己充滿愛的方法。

為什麼大家都會說要『好好愛自己』?
因為當自己『被愛』,就會漸漸有動力去愛別人。
愛與被愛本來就是一種弔詭的互相。
如果只想要被愛,而去選擇建立關係,
那麼,就有可能不是愛情,而是迷戀。

另外,愛一個人是一種不會減損自己的分享,
給別人愛不應該讓自己有損失、不開心或有壓力。
如果愛一個人愛得很累,這也有可能只是迷戀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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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個談戀愛的原因是,
從所愛的對象映射自己,讓自己改變學習與成長。

如果第一項不符合也沒有關係,
畢竟不是那麼多人都是擁有愛人的能力後才去找伴侶。

愛情還有另外的一項特質,會讓人願意去改變成長。
要注意的是,
『改變』從不代表『犧牲』;
   而『成長』總是要對自己有利。

有些人誤以為他肯為對方做改變,
所以對方不喜歡的他就不做。
然後為了與伴侶有更多相聚時間,
犧牲自己喜歡的嗜好,
積極改變自己興趣喜好,只
為了和對方同調。

──會自覺犧牲的改變只會產生怨言,
我們談的改變不是這種。
這裡說的改變是正向、積極的,
因為對方所以讓自己擁有更多的自覺,
有了自覺所以容易成長。

人性其實是喜歡美好的。
所以人有傾向讓自己越來越好的本性。
就好像經過鏡子前,
總會想讓自己看起來比較順眼,梳梳頭什麼的。

因為在愛情裡面,我們在乎對方,
所以可以由對方身上映射自己,
自覺有什麼還不足、還需要改進的。
那是一種間接的自我要求,
不同於對方要求而自己去滿足。
感謝對方讓自己的成長速度增快,讓自己越變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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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兩人在一起的原因是以上這兩個,
那麼彼此所擁有的協調空間就比較大,
若是真有什麼問題一起攜手突破的機率就高。
(並不是永遠不會有問題啊...@@)

假使一開始談戀愛的原因並非如此,
那要協調所費的力氣就要花很多,
甚至於很多例子是其中一人或彼此兩人,
再如何努力都沒辦法解決問題的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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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i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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